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一纲四目》,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管理,学校对原《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规定》(川文产发【2017】29号)完成修订,现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公共选修课是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是我校一纲四目人才培养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公共选修课建设是各教学单位基本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应调动教师积极性为全校学生开设线下公选课,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每学期开设线下公选课 6 门(10 个班次)及以上。
第三条 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筹,通识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具体相关工作,包括课程建设、申报、审批和管理。
第四条 教师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不纳入年终工作量认定范围。
第五条 公共选修课分为线上公选课和线下公选课两部分,包括公民素质、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和生命与健康素养等五大类别的课程。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大纲,三年制学生在修读期间应完成公共选修课共 10 个学分,五年制学生在修读期间应完成公共选修课 6 个学分。
第七条 线上公选课由学校统一向专业机构采购,每学期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50-80 门左右。每学期放假前公布下学期开课目录并组织学
生线上选课,学生每学期按要求修完一门线上公选课完成 2 个学分。
第八条 线下公选课由通识教育部组织教学单位申报和审批,每学期放假前公布下学期开课目录并组织学生选课。学生按要求修完一门线下公选课完成 2 个学分。
第九条 公共选修课不跨学期开课。原则上线下公选课每周授课一次(2 节),每门课程一般为 32 个学时(2 学分)。
第十条 选课结构
三年制学生修读期间应修完线上公选课 3 门,线下公选课 2 门,
并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取得成绩,修满 10 个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五年制学生修读期间应完成线上公选课 2 门,线下公选课 1 门,
并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取得成绩,修满 6 个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第十一条选修周期:学生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可以选修线上
和线下公选课;原则上学生第六学期不开设公共选修课。
第十二条 课程成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课,选课但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者,不记成绩,不获得学分。学生因学分不够的须重选重修。
(一)选课前,教务处向学生公布拟开设线上和线下公选课名称、任课教师、限选人数、选课规则、学分等内容。
(二)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未达最低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不予开课。学校教务处通知并组织退选和漏选学生进行第二轮选课。
(三)补退选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选课结果并按照课表上课。
(四)未经教务管理系统选课而自行听课的学生,不予登记课程成绩;开课后自行退课的学生,该学期不得再补选其他课程。
第十四条 通识教育部负责公共选修课的各项组织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采购线上公选课资源,与合作单位共同落实课程目录、发布线上公选课使用指南并提供开课期间技术服务;每个学期应更新线上公选课课程目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组织全校教师申报线下公共选修课、并完成审批、及时发布开课通知;
(三)组织线下公选课教师开课前完成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目标、教学计划、教案、考核方式、选用教材、参考书目等;
(四)负责对线下公选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抽查,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负责线上线下公选课成绩存档;
(六)负责核算线下公选课课酬。第十五条开课条件
(一)教师资格:申请线下公选课教师一般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 2 年以上教学经历; 或企业行业中高级人才),并对该课程学科领域有专门研究,有较强
责任心。所学专业应与申请开设课程对口,如不对口,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任课。
(二)申报数量: 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申报最多 2 门公选课, 不超过 2 个班次。一旦正式开课,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停课。
(三)开班规则:线下公选课原则上≧60 人/班,选课人次不足
50 人不予开课。部分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原则上 40 人/班,选课人
次不足 40 人不予开课。连续两个学期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的课程,第三个学期不再受理开课申请。
(一)备课:课前应认真备课,撰写教案;
(二)组织教学:开课时教师须向学生公布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要求、进度、课外参考资料、成绩考核办法等。开课教师应主动建立班级学生QQ 群,加强师生交流和班级管理。
(二)教材:应为学生提供电子讲义或PPT 课件,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向学生销售教材。
(三)考勤:上课时应采取抽查和随机点名的方式,严格记录学生出勤情况,无故缺课达到教学总课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核:鼓励过程性考核。应于开课时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如以笔试方式进行期末考核,应于考试前两周将试卷电子版交至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制。
(五)成绩: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并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签字后交通识教育部存档。
第十七条 开课程序
(一)发布通知:通识教育部于期末前 3 周发放下学期线下公选课申报通知。
(二)填写申请:符合条件并愿意开课的教师填写《公选课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后,报通识教育部组织审核。
(三)公布目录:通识教育部于学期期末前 1 周发文公布审核通过的公选课课程目录,并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编排课表。已经开设过的课程,如果内容无根本性变化,课程名称不能随意更换,避免学生重选。
(四)组织开课:线下公选课一般于新学期第一周开始上课。
第十八条 日常管理
(一)线下公选课同其他必修课一样,须制定授课计划,每次上课应有教案;
(二)线下公选课应严格按照课表执行教学任务,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课的,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主动通知学生;
(三)线下公选课纳入学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如出现教学事故,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取消当事教师下一学期申报公选课资格。
(四)学校教学督导机构应加强线下公选课日常教学管理,监控课程质量。
(一)学校每两年组织评选精品公选课,入选数量为课程总数的
10%左右。学校为精品课程的教师(团队)颁发证书。
(二)精品课程将至少连续为学生开设 3 年,期间无需重复申报, 学校自动纳入开课目录。
(三)精品课程将纳入学校校级通识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先打造慕课并配套经费作为奖励。相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我校开设线上线下公选课产生的费用,包括采购课程、教师课酬等,应纳入学校教学运行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第二十一条 线下公选课按 70 元/节向任课教师按实际情况支付课酬。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通识教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线下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线下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所在单位(部门):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申请教师
职称
学历
申请教师曾主讲过的课程
拟开班级数
班级最大容量
场地要求
对听课对象的要求
(主要指学业基础、面向年级等)
课程所属模块
□公民素质 □人文素养 £艺术素养
□科学素养 □生命与健康 £其他,请备注_______________
课程简介
(200字左右: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安排、考核评价、教学实践环节等方面)
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开课单位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下一条:通识教育部召开巴蜀文化通识课程第一次教研会